郏县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办公室关于郏县2017年度国债资金扶贫建设项目(1、5标段二次)

发布时间: 2017-09-12 16:56:21 发稿人:本站编辑浏览量:

郏县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办公室关于郏县2017年度国债资金扶贫建设项目(15标段二次)的补充通知


各投标单位、监督单位: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17815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出以下补充。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郏县2017年度国债资金扶贫建设项目;

1.2招标编号:JZC2017-073Bg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补充内容:

2.1现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补充如下:各投标人请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招标文件下载条目内下载新工程量清单。

2.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及编制依据如下:

标段

招标控制价(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销项税额)元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元)

规费

(元)

销项税额

(元)

一标段

636403.92

14396.72

14289.89

63067.06

五标段

416162.53

11981.07

10662.93

41241.33

取费依据:

1)、工程量清单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2)、本工程定额依据《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 01-31-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02-31-2016)、《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l-31-2016)及配套的相关文件;

3)、主要材料价格参照《平顶山工程造价》2017年第2期以及市场价调整计入;

4)、人工费调整执行豫建标定(201640号文规定调整;

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执行平建[2014]57号文及豫建设标[2016]47号文之规定足额计入;

6)、税金执行豫建设标[2016]24号文,按增值税11%计取;

7)、规费按规定足额计取。

2.3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914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现变更为2017930 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

2.4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郏县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办公室郏县西大街

联系人及电话:高先生 0375-5172156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中兴路北段广厦商务中心六楼)

联系人及电话:陈女士 0375-2983909 13273886000


   2017912



附件下载:定 9.12补充通知(1、5标段).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