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工程(县级配套资金)的变更
北汝河郏县长桥段治理工程(县级配套资金)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郏县北汝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汝河郏县长桥段治理工程(县级配套资金)
2.2项目概况: 兰河入北汝河口—柏堂公路桥,建设内容:新建堤防1.14公里,加固堤防1.15公里,新建险工护岸长1.4公里,上堤道路4处,新建窦堂西排涝涵闸1座等。
2.3招标编号: JZC2018-082Bg
2.4建设地点:郏县
2.5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金额约930万元
2.7标段划分:一个监理标段、三个施工标段。
监理标段:本项目监理服务全过程。
第六标段:本标段主要建设任务为河道险工护岸长705m,位于左岸兰河口至东长桥丁坝之间上游,治理段险工桩号3+585~4+290。
第七标段:本标段主要建设任务为河道险工护岸长720m,位于左岸兰河口至东长桥丁坝之间下游,治理段险工桩号4+460~5+180。
第八标段:本标段主要建设任务为新建堤防长1.14km(左岸兰河口处,桩号0+000~1+140),加高加固堤防长1.15km(左岸东长桥~柏堂公路桥,桩号0+140~2+290);上堤道路:修建上堤道路4处;排涝涵闸:新建窦堂村西排涝涵闸1座。
2.8工期要求:施工标段工期180天;监理服务周期为该项目建设全阶段(该项目建设监理服务及保修期满为止)。
2.9质量要求:合格
3、变更内容
条款号 |
原招标公告内容 |
现变更为 |
3.1(7) |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被授权委托人(委托人须是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登记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前述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1、聘用合同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2、与投标人至少有1年合法的工资关系;3、投标人至少为其办理1年社会保险关系 |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前述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1、聘用合同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2、与投标人至少有1年合法的工资关系;3、投标人至少为其办理1年社会保险关系 |
3.2(9) |
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被授权委托人(委托人须是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登记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前述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1、聘用合同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2、与投标人至少有1年合法的工资关系;3、投标人至少为其办理1年社会保险关系 |
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前述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1、聘用合同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2、与投标人至少有1年合法的工资关系;3、投标人至少为其办理1年社会保险关系 |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水利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招 标 人:郏县北汝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375-5189246
联系地址:郏县水利局
水行政监督部门: 平顶山市水利局
电话: 0375-2596018
电子邮箱: pdszxhl@126.com
地址: 平顶山市水利局(建设路西段 270 号)
邮政编码: 467000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艾先生
联系电话: 0375-3508966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新城铭座52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