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湛河区后城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变更公告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卓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平顶山市湛河区后城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18年12月13日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中有关信息作出如下变更: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湛河区后城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ZXYZB-2018-492
3、原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建设信息网》。
二、变更信息:
1、原招标文件中“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交易系统中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现变更为:“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原招标文件中“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交易系统中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且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现变更为:“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以澄清形式公示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原招标文件中“2.3.1在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交易系统中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且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现变更为:“2.3.1在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招标人可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发出公告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当及时关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 标 人:河南卓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诚朴路
联 系 人:丁先生
电 话: 15137586666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12、501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371-56780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