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高新区土地前期开发遵二路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1-14 15:14:30 发稿人:本站编辑浏览量:

平顶山高新区土地前期开发遵二路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

招标文件修改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高新区土地前期开发遵二路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已于201912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高新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现就招标文件内容修改如下:

2.1 第一标段(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内容修改如下:

1第一标段(施工标段)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中”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招标文件中应附法定代表人的有效授权委托书。修改为: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应附法定代表人的有效授权委托书。

2由于第一标段(施工标段)招标文件中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未单独列出措施项目,各投标单位不再单独投报措施项目清单报价,所以原第一标段(施工标段)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 中”措施项目清单得分计算方法。现修改为:措施项目清单得分各投标单位均按满分5分计算。

3第一标段(施工标段)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0.15合同实质性条款承诺中10.15.8 其它”中增加一条承诺条款(8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要考虑所有清单综合单价中所涉及的所有措施项目费报价,在施工过程中,中标单位不再以签证变更或其他形式申请增加该项费用。

4第一标段(施工标段)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2.2.4(5) ”投标人必须逐项承诺并同意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0.14项“合同实质性条款承诺”中全部内容,第10.14.1-10.14.8条款中(除10.14.210)、10.14.310.14.4外)全部承诺得4分,每有一条(或子条款)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扣0.5分。最多扣4分。修改为:投标人必须逐项承诺并同意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0.15项“合同实质性条款承诺”中全部内容,第10.15.1-10.15.8条款中(除10.15.210)、10.15.310.15.4外)全部承诺得4分,每有一条(或子条款)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扣0.5分。最多扣4分。

2.2第二标段(监理标段)招标文件内容修改如下:

1)原第二标段(监理标段)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2.2.34)中”2、其它岗位人员(满分7分)明确各级监理人员(包括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见证员及工程信息管理员)岗位职责,得7分,缺一个岗位职责扣1分,此项扣完为止。修改为:2、其它岗位人员(满分7分)明确各级监理人员(包括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见证员及工程信息管理员)岗位职责,得7分,缺总监岗位职责的扣2分,其它岗位职责每缺一个的扣1分,此项扣完为止。

2)原第二标段(监理标段)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中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中”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未加盖骑缝章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相应,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现修改为: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现延长至2019131日上午90分。

2.4 本项目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现延长至20191302359分前。

2.5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现延长至20191302359分前。

3、其他内容不变

4、发布修改公告的媒介

本修改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高新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地址:平顶山高新区女贞街2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0375-3978959 1503757689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驰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瑶瑶 0375-7036550 15225010639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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