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公路管理局关于省道228卫新线叶县段改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PZC2017-2806Bg-68706;PZC2017-2807Bg-68707

发布时间: 2017-11-16 18:30:10 发稿人:本站编辑信息来源:宝丰县公共资源

平顶山市公路管理局关于省道228卫新线叶县段改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省道228卫新线叶县段改建工程已由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平发改基础【2016317号、平发改设计【201712号、平交文【201736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及施工监理采购编号分别为:PZC2017-2806Bg-68706PZC2017-2807Bg-68707;项目业主为平顶山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于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起点位于襄城县与叶县交界处,向南下穿禹毫铁路后,与省道324(原省道242)相交,经河北高村后上跨沙河,沿湾李村西侧向南,经吕庄后下穿孟平铁路复钱,向南经邓李乡西,于赵庄继续向南与国道329(原省道241)相交,于汪庄村南下穿宁洛高速,穿过老樊寨村,与省道232(原省道330)相交,向南沿焦桐高速东侧改线新建,新建桥梁跨越澧河后,在龙泉乡东转向西利用既有桥梁下穿焦桐高速后,继续向西下穿平舞铁路,接既有洪辛线、途径刁庄村西北转向南,向南经莫庄村上跨甘江河,最终止于叶县油坊李省道228线与省道241线相交处,路线全长43.23公里。其中改建段长18.961公里,新建段长24.269公里。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二级公路标准。

2.2项目建设工期:计划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标段划分:该项目划分为二个施工标段,合同段编号为:S228GJ-1S228GJ-2;一个监理标段,合同段编号为:S228GJ-JL1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S228GJ-1标段:桩号K287+838.5-K294+847.12,含跨沙河大桥一座,全长827米;及监理标段S228GJ-JL1

2.4施工S228GJ-1合同段招标范围:K287+838.5-K294+847.12内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及附属工程。监理合同段招标范围:为该标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二类乙级资质,近五年(2012年111日以来,以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累计完成大桥2座以上(含2座),其中至少有一座长度不低于500米且至少完成过单项合同里程长度不低于1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的改建、新建公路(上述业绩工程内容须同时含路基、路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公路工程施工10年以上,担任项目经理5年以上,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且无在建项目。项目总工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同时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

3.4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信用等级被评定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购买招标文件。根据《关于修改我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内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交建管【201047号文件精神,凡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其信用评价等级将直接列为D级(黑名单)。

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3.5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

3.6在近5年(2012111日至2017111日)独立完成两个单项合同监理服务费不少于300万元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及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

3.7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审计的201420152016年度财务报告,以上连续三年均为盈利。

3.8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及交通运输部注册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上述标段另须提供:

3.9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10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开具日期需在该公告发布之后)。

3.11委托代理人须为项目经理(施工标段)、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标段)且均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及近6个月的本单位连续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1 17日至 201711 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30分至11 30分,下午 1400分至 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平顶山市开源路与新南环路交叉口向东150米路北鹰轮锦苑小区临街商铺2楼报名,购领招标文件的时间同报名时间

4.2施工合同段投标人报名时需由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本人二代身份证,满足公告中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业绩的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当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

4.3监理合同段要求投标人报名时需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本人二代身份证。满足公告中相关证明材料及业绩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施工及施工监理合同段投标人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如发现虚假资料,除取消其报名资格外,招标人将报请当地建设行政部门做为不良行为记录,记入企业诚信档案)等。

4.4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 1000 元,图纸每份售价为2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128 1030分,投标人应于201712 81030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及《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平顶山市长安大道交通大厦

联系人:克先生

电 话:0375-2658855

招标代理机构: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开源路与新南环路交叉口向东150米路北鹰轮锦苑小区临街商铺2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13837577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