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规划局关于望京路二期等十五条道路工程设计项目 BFZC2017-CG-74

发布时间: 2017-11-16 18:30:08 发稿人:本站编辑信息来源:宝丰县公共资源
宝丰县规划局关于望京路二期等十五条道路工程设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望京路二期等十五条道路工程设计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宝丰县规划局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望京路二期等十五条道路工程设计项目
2.2采购编号:BFZC2017-CG-74
2.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预算资金约1091万元。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定及规范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宝丰县望京路二期、宝丰县前进路东段、宝丰县中兴路北延、宝丰县皮庄路、宝丰县龙兴小学北路、宝丰县龙兴小学南路及宝丰县万洋大道工程设计
二标段:宝丰县昌盛路、宝丰县东市一路、宝丰县东市二路、宝丰县东市三路、宝丰县育才路及规划道路工程设计
三标段:宝丰县王铁庄路(王铁庄安置房东侧道路)及宝丰县秀宜路工程设计
2.8设计周期:15日历天(合同签订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以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是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文件(提供2017年任意一个月的证明材料,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3 一标段:①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在有效期内;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二标段:①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轨道交通和燃气除外)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在有效期内;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道路或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三标段:①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排水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
3.4 提供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自20171月以来连续6个月的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5 财务要求: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出具投标企业2014/2015/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3.6 信誉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满足近三年来(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项目设计的工作过程中,未出现过因项目设计质量缺陷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发生,如有上述情况,投标单位将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废标处理后果;
3.7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任何标段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投标需提交技术标方案,不设投标补偿;
3.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材料前来报名。
注: 1)以上材料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外,须提供真实有效期内的原件,核对后退还。以上材料留存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并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1.   另单独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如有)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如报名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2报名时间:20171117-- 201711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城为民路18号)进行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20171117-- 20171123(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12131030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丰县规划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5-6570616
地 址:宝丰县西环路南段
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1- 86628880 18637560688
联系地址:宝丰县平宝路与中兴路交叉口东南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