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石桥镇文化广场植物园项目HNYGHTZ-2018-1

发布时间: 2018-03-30 18:30:30 发稿人:本站编辑信息来源:宝丰县公共资源

宝丰县石桥镇文化广场植物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宝丰县石桥镇文化广场植物园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阳光宏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宝丰县林业局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宝丰县石桥镇文化广场植物园项目;

2.2、采购编号:HNYGHTZ-2018-1 ; 

2.3、建设地点:宝丰县境内;

2.4、建设规模:宝丰县石桥镇文化广场植物园项目设计图纸中所有内容;

2.5资金来源:融资, 10000000元;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含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第一标段:施工标;

第二标段:监理标。

2.8施工工期及质量要求:第一标段:365日历天,合格标准;

2.9、监理工期控制目标:施工中标工期加工程保修期;

2.10、监理质量控制目标: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园林绿化)、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网上可查询),且无在建工程;

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网上查询);

5、投标人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无重大安全事故承诺书;(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网上可查询);

6、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建设的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标准员应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网上可查询);

7、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进行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第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无在监工程

3投标人须提供2015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180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中标公示网页截图、竣工验收报告);

4投标人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及委托代理人进行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注:(1)报名时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需携带身份证到场;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须携带

4.1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第一标段:投标人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字)、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共同亲笔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身份证;审计报告、无重大安全事故承诺书;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标准员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代理人及六大员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20177-20182月连续的社保缴纳证明(并现场网页查询),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资金缴纳凭证,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本公告第3项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原件,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第二标段: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字)、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书、项目总监无在监承诺书(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共同亲笔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类似项目业绩、项目总监和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201712-20182月连续的社保缴纳证明(并现场网页查询)、审计报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资金缴纳凭证,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本公告第3项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原件,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4.2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不提供原件,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两份,其余资料均须提供原件),核对后退还。所有资料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

4.3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18402日至201840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北京时间)

5.2报名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城为民路18号);

5.3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402日至201840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北京时间)

5.4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城为民路18号);

5.5招标文件售价:500/份,图纸费据实收取,纸质,售后不退,不以电子版文档出售。

  5.6投标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8525日上午930分 ;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城为民路18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步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丰县林业局

联 系 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375-7130778

联系地址:宝丰县人民路东段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阳光宏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龚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691375     13721870622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科路北、科明路东1128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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