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石龙区独立工矿区特色商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工程代建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中央配套及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平顶山市石龙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龙区独立工矿区特色商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工程代建项目;
2.2采购编号:ZTGL-2018-011
2.3项目地点: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路中段,人民路以北、人文路以东、昌茂大道以南、明德路以西;
2.4项目概况:项目占地约22700平方米,石龙区特色商业园区商一路、商二路、商三路道路的施工,总长度1100米,同时配套建设供排水管网、生态修复、绿化、亮化工程等。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6资金来源:中央配套及地方自筹资金(本项目计划总投资约8500万元);
2.7招标范围:项目建设全过程代建(包含项目建设全部手续代理、项目建设管理和项目建设、竣工验收、档案资料移交等)
2.8计划工期: 14 个月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具备与本项目相应的融资能力(完成融资不低于6800万元);
3.3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4.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1报名时间:2018年 11 月 16 日0时0分整至2018年 11 月 22 日23时59分整。
4.1.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4.2.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 11 月 16 日00时00分整至2018年 11 月 22 日23时59分
4.2.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 11 月 16 日至2018年 12 月 10 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24:00)。
4.2.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2.4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2.5汇入账户和帐号(保证金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4.2.6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 12 月 11 日上午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楼七楼第 三 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现场踏勘,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平顶山市石龙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13937573186
地 址: 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路
招标代理机构: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15137582822
地 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君临天下A区4#楼2单元1906室
2018年11月15日
附件下载: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