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监察委员会办公用房改造装修工程-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8-17 10:39:24 发稿人:本站编辑浏览量:

平顶山市新华区监察委员会办公用房改造装修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新华区监察委员会的委托,就平顶山市新华区监察委员会办公用房改造装修工程项目按规定进行了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 平顶山市新华区监察委员会办公用房改造装修工程

1.2招标编号: PXZC-BG-2018014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平顶山市新华区监察委员会办公用房改造装修工程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迎宾路,建筑面积为2520m2,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原办公楼三层改造装修,拆除原有室内门窗重新安装、拆除原有室内地面、墙面、天棚装饰面层重新装饰,新增问讯室及卫生间改造,安装包括电器原有线路拆除重做及采暖工程原有管道和暖气片拆除重做等。

2.2项目地点:平顶山市新华区迎宾路与启蒙路交叉口(原新华区法院院内);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约360万元,已落实;

2.6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专家抽取:本项目此次招标采用异地抽取专家形式。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于2018726日至201881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中标公示亦在上述媒介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信息:2018816

评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如下所示:

第一中标候选人:裕实国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3661665.37元 得分:85.39

项目经理:吴培 级别:贰级 注册编号:豫241151580235

项目部组成人员:技术负责人:徐应华;施工员:杨理;质量(检)员:赵风林;材料员:郭宏卫;资料员:宋玉伟;安全员:高征;

业绩:1、叶县2016年维修改造招标项目(5标段)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水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3665818.78元 得分:82.08

项目经理:陈伟丽 级别:贰级 注册编号:豫241131338422

项目部组成人员:技术负责人:丁小广;施工员:夏秦耿;质量(检)员:王莉;材料员:李衬心;资料员:刘莎莎;安全员:张锦懋;

业绩:12015年第二批和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项目(安阳县吕村镇第二初级中学等3校)施工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昆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3666014.62元 得分:81.98

项目经理:赵治国 级别:贰级 注册编号:豫241131339162

项目部组成人员:技术负责人:杜沈阳;施工员:程可强;质量(检)员:席文龙;材料员:陈慧宇;资料员:童慧鸽;安全员:李朋菲;

业绩:12015年全面改薄维修改造项目

其中,国建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未提供“信用中国”查询页,故未通过初步评审。

六、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平顶山市新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0375-4971078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政府院内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米女士

联系电话:18135638798

地址:平顶山市开源路广厦置业大厦9905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公司正式员工,且与递交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人一致)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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