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南路工程(诚朴路-国铁西)-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18-10-12 15:23:35 发稿人:本站编辑浏览量:

湛南路工程(诚朴路-国铁西)

中标公示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就湛南路工程(诚朴路-国铁西)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公开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湛南路工程(诚朴路-国铁西)

招标编号:PZC2018-1650Bg-71167(施工)

PZC2018-1651Bg-71168(监理)

二、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建设内容:该项目为湛南路工程(诚朴路-国铁西),位于平顶山市湛河区北部,为东西向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40km/h;本次建设范围西起诚朴路、东至国铁西,全长860.99m;项目总投资约1800万元;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4、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不含绿化工程);

监理标段:本次施工标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5、工期:9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6、质量:合格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公告于2018920日~2018927,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中标公示发布媒介同招标公告。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1011

  评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评标结果信息:

施工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进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12297387.08元 得分:71.83

项目经理:蔚书珍

技术负责人:左中伟 施工员:海双来 质量员:谢娜娜 专职安全员:陈珍珍

资料员:郑雪 材料员: 蔡梦园

业绩:1、宝丰高速出入口基础设施提质及程灏广场、汝瓷广场建设工程五标段2、宝丰高速出入口基础设施提质及程灏广场、汝瓷广场建设工程一标段3、宝丰县S329南石线与S241时南线交叉处环岛改建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许昌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11536701.70元 得分:69.93

项目经理:陈国旺

技术负责人:杨静 施工员:任海洋 质量员: 雷亮 专职安全员:王小辉

资料员:孟伟玲 材料员: 乔毫飞

业绩:1、中心城区积水点整治项目2、灞陵路(屯田路-南环路)道路两侧绿化带暨海绵城市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总价:11360360.91元 得分:67.15

项目经理:孙伟胜

技术负责人:金超 施工员:郭超杰 质量员: 陈建朋 专职安全员:冯景文

资料员:郭燕群 材料员: 程军锋

业绩:1、郑州市京港澳高速辅道(陇海快速路-新龙路)工程2、商丘市水源路改建工程(梁园路-凯旋路)第三标段3、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二十一大街(经南十三路-经南十七路)、经南十六路(经南十八路-经开第二十五大街)、经南十一路(京珠东环路-经开第二十二大街)、经南十一路(经开第二十三大街-芦医庙大街)道路工程施工二标段

监理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平顶山市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投标总价:255000.00元 得分:86.50

项目总监:李胜昔

项目组成人员:姚东洋、李平德、秦丽钢、娄仙会、王晓笛、白涵丹

业绩:1、平顶山市开发一路北延工程2、平顶山市湛南新城长江路西段道路工程3、宝丰县春风路道路改建、人民路景观绿化工程监理服务项目4、宝丰县盛宝路(科技路-东四环)、昌茂路(盛宝路-S241时南线)新建工程(二标段)5、宝丰县君文路及龙兴南路监理服务6、宝丰县宝洲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7、平安大道东段大修工程(东高皇村-许南公路)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成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256000.00元 得分:64.01

项目总监:吴晓未

项目组成人员:史子洋、王保平、郭彦君、靳鹏、李萌

业绩:1、鄢陵县鹤鸣湖周边园林绿化监理工程2、鲁山县城南新区西穆路、长兴路及祥瑞三路道路工程监理项目

第三中标候选人:平顶山市金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258000.00元 得分:59.72

项目总监:徐军广

项目组成人员:贾国庆、殷玄伟、孙国峰、张红旗、张梦圆

业绩:宝丰县文峰路(龙兴路-西环路)道路新建工程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建设大厦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33917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5-6199517 15537538806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