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审查通过十个规划项目

发布时间: 2012-03-31 17:30:28 发稿人:本站编辑浏览量:

 3月30日下午,市长、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主任陈建生主持召开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会议审查了10个规划项目,原则通过了10个项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副主任王金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李丰海,副市长、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王富兴,市政协副主席、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副主任史正廉,市政协副主席、市发改委主任张弓,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厅级干部、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副主任丁少青及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特邀专家、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会议。

    与会专家及成员单位的负责人认真听取了方案汇报,对每个项目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原则通过了新城区沿湖城市设计中期方案、平顶山和盛广场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新城区总部产业园一期修建性详细规划、市总工会职工教育中心办公楼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东环路与平安大道交叉口东北角魏寨村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东环路北段平安大道两侧吴寨村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矿工路与诚朴路交叉口西南角矿山机械厂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矿工路与诚朴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市精神病医院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一期修建性详细规划、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及市职业卫生检测检验中心与卫生监督综合楼修建性详细规划。

    陈建生在审查过程中强调,规划是城市建设的统领,对全市的城市建设起到综合调控和引导作用。要强化统筹意识。在审查每一个单体项目规划时,不仅要对每个单体规划进行科学把握,而且要对单体规划在全市规划中的关联统筹考虑。要强化整体意识。认真分析、把握好单体项目在整个城市建设中的作用,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要强化发展意识。综合考虑城市远期规划、产业布局、人口增长等各种因素,规划建设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满足居民未来生活需要。规委会各成员单位一定高度负责,使每一项规划都尽善尽美,不留遗憾,让我们的城市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