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尧山镇霍庄村龙潭峡景区水源地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鲁山县尧山镇霍庄村龙潭峡景区水源地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鲁山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鲁山县尧山镇霍庄村龙潭峡景区水源地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
2.2项目编号:2023-05-206
2.3建设规模:龙潭峡水库规划以供水、灌溉为主,兼顾防洪、结合旅游等综合利用的小(2)型水库。工程等别为V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水库大坝为混凝土砌石重力坝,泄流建筑为坝顶无控制溢流堰。主要建筑物由大坝(包括非溢流坝段和溢流坝段)和输水洞组成。
2.4项目总投资:3298.3034万元
2.5建设地点:平顶山市鲁山县境内
2.6质量要求:合格
2.7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8工期:施工标:20个月;
监理标:工程建设期及保修期。
2.9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1)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1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
第1标段:施工标段,主要建筑物由大坝(包括非溢流坝段和溢流坝段)、输水洞等组成。
第2标段:监理标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2)招标范围:
第1标段:完成本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与工程量清单配套的施工图纸等相关内容。
第2标段: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1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经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类别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且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提供无在建及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承诺书。
3.2 第2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根据“水利部办建管【2017】139号文”及“水利部令第49号”规定,企业可聘任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3 拟投入本工程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提供查询页面截图或社保单位出具的证明);
3.4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5 投标人和投标相关执(从)业人员、委托的投标委托代理人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清晰可辨认的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6 凡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投标人须出具清晰可辨认的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3.7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情况说明(情况说明内容中应至少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技术负责人,委托人);情况说明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的,按不良行为处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时间:2023年6 月2日至2023年6月25日,每天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2地点:潜在投标人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
4.3.3方式:潜在投标人下载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4.4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注: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及《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等相关公告。
6、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站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7.1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2投标人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7.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7.4监督单位:鲁山县水利局招标采购监督小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30054880337
电话:0375-5062113
8.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鲁山县水利局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375-5052552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鲁山县人民路东段80号
代理机构: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0371-60920828 13949135381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39号金岸大厦5层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0371-60920828 13949135381
2023年6月1日
附件下载: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