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示
受理部门 |
投诉项目名称 |
投诉事项名称 |
受理日期 |
办结日期 |
处理结果 |
备注 |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平顶山市新华区华耀城经八路、经九路、十一号路新建工程一标段 |
平顶山市市政工程公司项目机构人员王国合非平顶山市市政工程公司在职人员 |
2021.8.6 |
2021.8.12 |
经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投诉事项不予支持。 |
无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