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建〔2014〕259号工程建设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14-12-12 10:59:07 发稿人:本站编辑浏览量: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切实抓好工程建设领域市政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工程招投标方面存在的工程项目投标竞争不充分、程序不规范,围标”“串标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工作,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研究,现制定如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 目标任务

(一)阶段性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促进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场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和公正,着重解决工程项目投标竞争不充分、程序不规范,围标”“串标现象时有发生问题,促进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总体目标

用一年左右时间,对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我市招标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整治重点及措施

(一)规范招标人行为

加强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监督招标人按规定发布招标信息,不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招标人不按规定发布招标信息的,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情况的,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记不良行为记录,在建设信息网发布,暂停其招标活动。

为防止潜在投标人围标或串通投标,招标人在资格预审时一般应当采用合格制,只要满足资格预审条件,通过符合性审查、强制性标准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均应通过资格预审,不得限制通过预审投标人的数量。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规范投标人行为

1、加强投标保证金监管,未按规定从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否决其投标。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严格项目负责人开标到场制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和拟定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不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放弃投标。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实行黑名单制度。对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的投标人,除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将其列入黑名单上网曝光,建立不良记录档案,限制其在我市的投标活动。并对出卖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罚。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规范招投标相关管理工作人员行为

加强招投标相关管理工作人员行为,增加依法行政意识,杜绝利用职务便利,以直接或间接、明示或者暗示等任何方式干涉招投标活动,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严肃处理。在办公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行政监督机构入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场内办公制度。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加强中介机构和人员管理

加强招标代理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工作,规范招标代理机构行为,实行实名制办理招标代理业务和项目负责人制度。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规范评标专家管理

定期开展评标专家培训,提高评标专家业务的能力和职业道德素质。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严格中标公示制度

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中标候选人评审业绩、项目主要组成人员相关信息写入评标报告,并在国家指定媒介平顶山建设工程信息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积极开展举报、投诉的受理工作

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市住建局:2633905,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693987,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建立投诉举报受理台账,详细调查,及时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加强标后履约监管

加强对中标后施工履约阶段的现场人员在岗考核监督管理对中标项目施工现场实施动态跟踪检查,尽快启动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现场打指纹管理模式发现随意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转包、违法分包等违规和违约行为,责令停止施工,通报资质管理部门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相应处理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工作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20141124日-1130日)

201411月底前召开动员大会,下发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职能科室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完成以上工作任务具体措施。

    2集中整治,务求实效(2014121-1225日)

各相关部门(单位)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严格责任落实,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由住建局标后履约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质量、安全、定额、招标等部门,对2014年以来开标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一次标后履约检查,重点检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对检查中发现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到岗到位,转包分包挂靠问题进行集中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特别是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公职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对业主单位、建设单位的违法违规现象不讲情面,敢于红红脸,敢于唱黑脸。

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全面做到边查、边整、边改,边制定出台相关长效制度。

3、巩固提升,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1412月 -2015年)

坚持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在做好集中治理的同时,针对共性问题研究制定基础性、长期性的政策措施,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

四、 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成立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住建局局长冯建伟任组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程德强、市住建局副调研员何院虹任副组长,市住建局纪检监察室、建管科、质监站、定额站、安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察室、监督科、信息科、工程建设科、政府采购科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三楼,市招标办主任赵玉平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时间进度统筹安排,细化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三)形成联动机制。开展招投标活动专项整治是住建局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近一个阶段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各相关单位要在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热心投入到本次活动中去,在住建局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形成责任明确、分工协作、全局一盘棋的联动机制。

(四)加强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整治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出现的问题。住建局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纪检监察室要对整治工作实施情况分别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对活动实施有特色、有新招、有实效的单位与人员进行跟踪表彰,对参与活动不积极主动、完成任务不好、措施不力的单位与人员及时通报批评。

工程建设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市住建局联系电话:2633902

          联系人:魏建平   13629819708

          邮箱:zhaobiaoban-6688@163.com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2693987

          联系人:李晓君   13783266976

          邮箱:pdsggzyjdk@163.com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