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城区南水北调供水配套工程第三次管材采购-评标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7-27 11:22:35 发稿人:本站编辑浏览量:

平顶山市城区南水北调供水配套工程第三次管材采购

评标结果公示

平顶山市城区南水北调供水配套工程第三次管材采购开标会议于2021721100分(北京时间)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准时开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城区南水北调供水配套工程第三次管材采购

招标编号:NSBD-PDSPT-CQGS-DSCGC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长葛市宇龙宏兴管业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74.96

投标报价:4579685.10(元)

质量: 合格标准

交货期: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第二中标候选人:宣化中大防腐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62.37

投标报价: 4597109.90 (元)

质量: 合格标准

交货期: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北盛泰制管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46.4

投标报价:4612715.00(元)

质量: 合格标准

交货期: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21728日至2021730日(不少于3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平顶山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375-2596059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70号院(鹰城广场对面)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水利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49488611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顺德路交叉口东南角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65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749631083

地址:平顶山市和盛时代广场7号楼9912

202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