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21388号】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医院医院设备和信息化系统软件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2-12-06 16:48:08 发稿人:财政厅信息来源:本站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医院医院设备和信息化系统软件升级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pds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7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2-11-63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医院医院设备和信息化系统软件升级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0,071,000.00元
最高限价:10071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平公资采20221388号-1 第一标段 10071000 10071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主要建设医院信息系统(HIS)、电子病历系统(EMR)、合理用药系统(含处方点评)、医院感染监控系统及输血、体检、CA、临床路径、病案管理、检验科信息系统LIS、影像系统PACS、DIP综合管理、移动护理、护理管理等系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注:本次采购核心产品为:结构化电子病历系统、移动护理系统。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交货地点: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医院。
5.4、交货期限:180日历天。
5.5、质保期:三年。(质保期自合同中所有系统最后一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5.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
5.7、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无需纳税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或注册公司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6、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页面加盖单位公章(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七天内查询,查询页面显示时间);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2月07日 至 2022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pdsggzy.com/)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12月27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12月27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新华区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详见招标文件正文。(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3、落实豫财办【2020】33号文要求: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新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2005462474w
联系人:梁女士
电话:0375-7666036
4、各投标人可以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5、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医院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158号
联系人:景女士
联系方式:136337533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西三环路289号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5号楼B座6层
联系人:韦兵杰
联系方式:132132069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兵杰
联系方式:13213206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