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要文件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21-11-26 10:34:23 发稿人:本站编辑浏览量: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机要文件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中心机要文件管理,防止文件丢失和失泄密事件发生,依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要文件收发登记制度

(一)中心所有机要文件的领取、签收、登记、分发、回收、归档、销毁工作,由综合科统一负责。机要文件的呈批、传阅工作由综合科统一负责。

(二)对收到的机要件,要注意检查邮封是否破损,逐件核对封内文件。

(三)严格收发登记手续。收文登记要注明来文单位、发文字号编号、标题、密级、份数、收文时间;发文登记要注明发文字号、编号、发文时间;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杜绝漏签现象。

(四)每月对机要文件及时进行核查。

二、机要文件办理流程及要求

(一)签收。签收机要文件时应认真核对机要编号,启封后按发文通知单逐件清点,重要文件逐页清点,若发现问题,及时向发文机关查询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二)登记。文件签收后,分类在收文登记簿和发文登记薄上登记,并进行电子登记备份,注明来文单位、发往单位、发文字号、文件标题、密级、缓急时限、份数、份号、收发时间等。

(三)呈批。在接收到机要文件后应及时由综合科附上文件处理笺,呈中心领导批阅。

(四)传阅。综合科对领取的文件进行分类传阅。

(五)回收。每月底须及时对传阅完毕后的机要文件回收,核对入柜,以备存档。

(六)归档。机要文件的归档要齐全,分类要准确,并于每月底前完成。

(七)销毁。机要文件的销毁要严格登记手续,注明所销文件的发文字号、份数及销毁时间。

三、机要文件传阅制度

(一)所有机要文件由机要员领取后,综合科附签进行传阅,一般按领导职务高低、分工下传,杜绝横传、漏传和自行扩大范围现象。

(二)文件传阅要迅速、及时。急件随到随办,一办到底。一般件在一周内处理完毕。

(三)文件传阅过程中,若主要领导有批示意见,应认真登记并及时按批示意见办理。需要反馈结果的文件,应及时催办和反馈,并在文件上注明。

(四)严禁文件在机要室外过午、过夜。机要员必须把文件亲自交到领导手中,领导不在时,不得擅自放在领导办公室。

(五)机要文件传阅,坚持全流程管理,实行传阅环节签字,请传阅领导在机要文件处理笺上签字,随时掌握传阅进程,控制文件下落。要掌握传阅时间并及时查看、询问、提醒领导阅文。

(六)文件传阅、办理完毕后,机要员要认真清点,分类存入保险柜,以备归档和使用。

四、机要文件阅文管理制度

(一)阅读机要文件,须经中心综合科科长批准。

(二)阅读机要文件,一般应在综合科或机要室。

(三)阅文者要自觉爱护文件,不得随意乱划、抽页,阅前当面清点,阅后要经机要人员点收并入柜。

(四)阅文者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该看的机要文件绝对不看,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内容,确保党和国家机密安全。

五、机要文件借阅制度

(一)中心人员确需借阅文件的须经综合科科长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认真填写文件借阅登记簿。

(二)查阅绝密级文件,须经中心主要领导批准,并在综合科或机要室阅文室内阅读,不得将文件带出综合科或机要室。

(三)借阅人员要爱护文件,妥善保管,确保安全,不得私自复印、翻印或随意摘录文件内容,不得在文件上涂改、勾划。凡造成文件损坏、丢失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借阅文件一般当天借当天还,最长不超过2天。归还借阅文件时要在《文件借阅登记薄》上注明借阅手续,注明归还日期。

六、机要文件销毁制度

(一)销毁机要文件,机要员应逐份清点,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二)如有文件丢失,要及时报告分管领导,严格按照《保密法》规定进行处理。

(三)文件销毁前要严格清点、登记,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实行两人监销,定点销毁,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行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