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公路管理局路面清扫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6-12-23 09:03:14 发稿人:本站编辑信息来源:本站

平顶山市公路管理局路面清扫设备采购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公路管理局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公路管理局路面清扫设备采购

1.2采购编号:PZC2016-7228Ag-65580

二、招标项目概况       

2.1采购内容清扫车、洒水车、高压清洗车、护栏清洗车

2.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交货调试完毕。

2.3质量标准:合格。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5预算资金8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投标供应商应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为取得投标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经销商;

3.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企业2016年1月1日至今,提供至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财务状况报表;

3.4具有企业注册地市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单位、企业法人。查询时间须在公告发布之后);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

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 12  26 日至2016年 12  30 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休息,时间为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为2016年 12  30 日下午17时30分;

5.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城区福佑路蝶湖湾小区2号楼17楼);

5.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4其他有关事项: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和被授权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携带“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所涉及的所有证件和证明的原件

以上报名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人员未能到场,资料准备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接受报名。

、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有关信息:

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 01  19 日上午10 00分;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办公楼七楼)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九、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平顶山市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女士 0375-2658850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和谐路交叉口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蝶湖湾2号楼1单元17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849576956

平顶山市公路管理局

201612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