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应急管理局关于鲁山县冬春生活救助物资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鲁山县冬春生活救助物资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LZC2020-Bg011
三、项目预算金额:279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A |
面粉 |
255000 |
615000 |
大米 |
360000 |
|||
2 |
B |
棉被 |
2175000 |
2175000 |
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1、采购内容:
1. A包:面粉3000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等级为优质馒头粉,每袋25公斤。大米3000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等级为一级粳米,每袋25公斤。
B包:棉被15000条,长7尺,宽5尺,内装棉花净重6市斤,内胎外用平花布罩面、纵横五行,外部被罩为花色棉布料,棉纱不低于40*40,密度不低于138*78,棉花等级不低于国家标准2级。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供货期:签订合同后5日历天内供货完毕,并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份的财务报表;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
6.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
6.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8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6.2 A包需提供质量监督部门近三个月对面粉、大米出具的质检报告;B包需提供质量监督部门近三个月对布料和棉胎出具的质检报告。
6.3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6.4 具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或提供信用等级证书。
6.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4月1日0时00分整至2020年4月22日23时59分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获取和下载采购文件,不接受其它形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4月23日9时30分。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4月23日9时30分。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二、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鲁山县应急管理局
联 系 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15737531383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鲁山县境内
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5-3790168 18348090077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3号楼13层1301室
监督单位:鲁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统一信用代码:11410423005487188A
联系电话:0375-5057526
温馨提示:
注:本项目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本项目相关要求与《“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不一致之处以《“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为准。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pdsggzy.com/ywpt/)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 供应商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pdsggzy.com/ywpt/)。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