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PXZC-BJC-2021004
2、项目名称:平安家园保险费用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1100000.00元
最高限价:1100000.00 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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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家园保险费用 |
1100000.00 |
110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社会治安综合保险等相关服务。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后开始,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
5.4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0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2、供应商为总公司的应持有《营业执照》,具有《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应持有《营业执照》,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分公司投标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证明材料对分公司有效。
3.3、依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
3.4、供应商拟派的授权委托人须提供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0年10月1日以来至少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5、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在招评标期间,招标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备注:以上证明文件分公司投标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证明材料对分公司有效(总公司和分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4月15日 至 2021年4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3.方式:潜在供应商下载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1年4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1年4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新华区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21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新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5-766602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2005462474w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平顶山市新华区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西路277号
联系人:翟女士
电话:0375-298200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机构:中远融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心怡路319号易元国际大厦B座22层2231、2232室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5937521096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15937521096
发布人:罗培文
发布时间 :2021年4月14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
4.1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pdsggzy.com/ywpt/)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供应商)。
4.2 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pdsggzy.com/ywpt/)。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