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曹镇中学装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湛河区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就平顶山市曹镇中学装备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曹镇中学装备采购
1.2采购编号:2018zh-022-gk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招标范围:平顶山市曹镇中学信息化设备器材、钢制家具、图书、医务室装备、实验室仪器柜等的供应、运输、安装和售后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总金额244.046万元,已落实;
2.3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四个标包;
2.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18年6月28日起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7月20日
评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成员:程军 刘燕 刘芳 王绪顶 张科峰
五、中标信息:
一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河南金汇通商贸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66800.00元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
供应商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中段57号楼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南阳市慧通商贸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61110.00元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
供应商地址:南阳市七一路78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郑州广益天地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71800.00元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
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2号硅谷广场A座8层02室
二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河南文贝思特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11660.00元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
供应商地址:淮阳县安岭镇安岭三中北100米65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平顶山恒世荣达商贸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09330.00元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
供应商地址:鲁山县鲁平大道东段南侧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河南树国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17150.00元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
供应商地址:淮阳县西城区建设路中段路西
三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北京博雅世图图书销售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34061.30元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观音堂文化大道一期南花园村168号1号展厅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河南鸿之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86000.00元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
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71号院未来花园F座6号楼60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北京图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93000.00元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南花园村168号3号展厅
四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山东卓辰教育装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44898.00元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鄄凤凰路中段路东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山东鸿硕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48315.00元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
供应商地址:菏泽市鄄城潍坊路与淮河街交叉路口往南100米路东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鄄城鑫源科教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49619.00元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
供应商地址:鄄城县董口村东路北
六、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参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货物招标收费标准及现行有关规定向成交单位收取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一包为13000元;二包为10700元;三包为8000元;四包为3700元。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平顶山市湛河区教育体育局
招标人地址:平顶山市光明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南100米路西
联系人: 陶先生
联系电话:0375-7658019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平顶山市鹰城广场西侧金石大厦609室
联系人:齐先生
联系电话:15238288010 0375-3382066
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