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听证室建设项目-结果公告-宝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听证室建设项目第一标包

发布时间: 2021-05-11 16:40:27 发稿人:本站编辑浏览量:

宝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听证室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YGHTZ-2021-02

2、采购项目名称:宝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听证室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423

5、评审日期:2021511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1

宝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听证室建设项目

领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内环路15141402

7350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宝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听证室建设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仕伟、穆士宽、孙鹏飞(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缴纳,缴纳标准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交纳。本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费为:11025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项目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1512日至2021512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021512日至2021520日),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丰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宝丰县人民路东段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138375023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阳光宏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科路北、科明路东11282809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6603750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6603750333

 

发布人:武梦真

发布时间:202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