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听证室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YGHTZ-2021-02
2、采购项目名称:宝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听证室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4月23日
5、评审日期:2021年5月1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1 | 宝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听证室建设项目 | 领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735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1 | 宝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听证室建设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元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仕伟、穆士宽、孙鹏飞(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缴纳,缴纳标准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交纳。本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费为:11025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项目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12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20日),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丰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宝丰县人民路东段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138375023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阳光宏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科路北、科明路东11幢28层2809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6603750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6603750333
发布人:武梦真
发布时间:2021年5月11日